关于禁止寄递烟花爆竹的倡议书
日期:2026-07-15
来源:云南省邮政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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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用邮群众、各邮政快递企业:
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,寄递环节一旦发生意外,极易引发火灾、爆炸等安全事故,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寄递渠道安全畅通。为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切实筑牢寄递安全屏障,现发出如下倡议:
安全寄递,人人有责。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寄递的严重危害性,自觉遵守禁寄规定,不寄递、不夹带烟花爆竹,不为他人违规寄递提供便利。如发现违规行为,请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寄递环境。
守土有责,守土尽责。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主体责任,不折不扣执行实名收寄、收寄验视、过机安检三项制度,加强协议客户管理,强化安全检查。对烟花爆竹生产、销售集中区域和重点时段及重要路由寄递环节,加密检查频次,加大管控力度,坚决防止危险物品流入寄递渠道。积极做好宣传引导,在营业窗口、收寄环节主动告知用户禁寄规定,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。
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山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坚决杜绝烟花爆竹违规寄递,共同守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,为全省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力量。
云南省邮政管理局
2026年7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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